2025事業單位招聘公共基礎知識法律考點——行政法律行為與行政事實行為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為規制行政關系,行使職權,具有行政法意義的行為。當然,行政行為也可以通俗理解為是行政主體作出的一種管理行為,而這種管理行為按照其是否具備法律效果為標準可以分為行政法律行為和行政事實行為。為什么要掌握這種分類呢?因為這種分類在公務員考試中非常重要,考試中往往會給你設置四個選項,然后問哪一個屬于行政法律行為。下面就為大家細致講解一下這種分類。
行政法律行為顧名思義該行政行為是一種具備法律效果的行為,這里的法律效果是指行政行為可以為行政相對人設定、變更、消滅或者確認權利或義務的行為。我們把這句話拆分后可知行政法律行為可以分為1.設定權利或義務的行為。如公安機關為周某頒發駕照和對李某罰款,前者為周某設定開車權利,后者為李某設定繳納罰款義務,故兩者都是行政法律行為。2.變更權利或義務的行為。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A公司的經營年限從20年變更為10年以及發現B公司又有新的違法事實而對其增加罰款。前者變更了A公司的經營權利,后者變更了B公司的繳納罰款義務。故兩者也是行政法律行為。3.消滅權利或義務的行為。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A公司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為由對其吊銷營業執照。,這里A公司的經營權會隨著營業執照的吊銷而被消滅。市場監督管理局對B公司罰款后,B公司破產清算導致無能力繼續履行繳納罰款義務,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其剩余罰款予以免除,這里B公司繳納罰款的義務隨著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免除而歸于消滅。故這些消滅行政相對人權利或義務的行為也是行政法律行為。4.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如民政局為甲男和乙女發放結婚證,甲乙的夫妻關系會隨著結婚證的發放而被確定,進而甲乙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也會被確認下來。這種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還是行政法律行為。綜上所述,行政法律行為必然會使得相對人的權利或義務受到影響,這種影響可以是權利義務出現設定、變更、消滅或確認。
如果說行政法律行為會使得相對人的權利或義務受到影響的話,那么行政事實行為則不會使得相對人的權利或義務受到影響。如臺風來臨,區政府和區應急管理部門發布通知:建議本區市民不要外出。由于該通知只是建議市民不要外出,而不是強制市民不要外出,所以,相對人的自由權并未受到任何影響,這種就是行政事實行為。當然,上述案例只是行政事實行為的其中一種分類,這種分類叫建議性事實行為。除了建議性事實行為之外還有補充性事實行為和衍生性事實行為。補充性事實行為是指該行為是對行政法律行為之后的一種補充。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沒收物品之后的保管或銷毀。衍生性事實行為是指該行為是從行政法律行為中衍生出來的行為。如城管執法中打人的行為。上述三種均是行政事實行為。
以上就是對兩種行政行為的介紹,作為一組相對應的分類,區分兩者的關鍵還是要看行政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效果,即相對人的權益會不會受到行政行為的影響,會則是行政法律行為,不會則是行政事實行為。
例題示范
(單選)下列屬于行政法律行為的是:
A.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銷毀沒收的物品
B.城管局雇傭外部人員修理辦公設備
C.交警安裝交通標志
D.財政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設立
【答案】D。中公解析:D項,會計師事務所之所以能夠有權設立,是因為財政局審批。故審批行為為會計師事務所設立了成立的權利,具備法律效果,從而屬于行政法律行為。A項,由于銷毀的物品已經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該物品也已經與相對人無任何關系,所以不管沒收之后如何處理,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均不受任何影響,所以是行政事實行為。屬于補充性事實行為。B項屬于民事行為。因為城管局雇傭外部人員修理設備是以民事交易為目的,而不是以管理為目的。故更不可能屬于行政法律行為。C項,交警安裝交通標志是履行出行安全的職責,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并不會受到該行為的影響,故不是行政法律行為。所以答案為D。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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