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樂平籍在外任教人員回鄉任教公告
為完善我市教師隊伍補充機制,促進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滿足樂平籍在外任教人員回鄉任教的要求,充分體現人文關懷。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樂平籍在外任教人員回鄉任教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入對象
本人為樂平籍(含配偶為樂籍或在樂平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樂平工作生活的),通過正規渠道進入教師隊伍的在編在崗(含今年試用期滿轉正)的教師。
二、調入條件
1.通過各級公開招聘或其他國家規定進入方式參加工作,在編在崗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計算至2025年8月31日止)。
4.身體健康,品行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必須為合格以上且無違紀違法記錄。
5.中小學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級、省級骨干教師和,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三、調入名額
根據我市教師編制及各學段教師的缺額、缺科的現狀,通過引進樂平籍在外任教人員,對教師進行補充,具體選調學校、學科及名額根據教師編制空編現狀,視報名情況而定。
四、辦理程序
1.申請報名。符合條件的調入對象于6月10日至6月26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向市人社局事業管理股或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提交如下材料,超過截止時間將不予受理。
(1)書面申請。本人書面申請調回樂平市任教。申請內容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畢業院校及專業、教師資格證種類、專業技術資格等級。工作以來任教情況、調動原因等。
(2)《樂平市2025年樂平籍在外任教人員申請回鄉任教登記表》表格內容主要包括:參加工作時間及年限、在編在崗情況、任教情況等。表格需所在學校、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機構編制部門蓋章(表格見附件)。
(3)相關材料: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畢業證原件、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近三年所在單位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及師德師風考核結果證明。
(4)非樂平籍而配偶屬樂平籍或配偶在樂平工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工作單位的證明或配偶屬樂平籍的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根據調入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市委編辦抽調相關人員共同完成。資格審查合格者列入調入計劃。資格審查貫穿于調入工作全過程。
3.調配。擬調入人員名單經市委編委會審議通過后,按相關規定辦理人事、編制等調動手續。
4.調入手續辦理:我市人社局開具《商調函》→任教學校所在縣(市、區)人事、教育部門辦理手續(出具人事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我市人社局開具介紹信→我市教體局人事股辦理調入上崗手續,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五、有關說明
1.調入對象在安排到缺少教師且有學科需求學校的前提下,并遵循以下原則:崗位對等原則,即在學校地域屬性方面實行“城區學校到城區學校、農村學校到農村學校”;在崗位所屬學段方面實行:“幼兒園到幼兒園、小學到小學、初中到初中、高中到高中”。
2.調入對象必須服從市教體局的崗位安排。
3.調入對象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其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在新進單位需按現有崗位重新競聘,簽訂聘用合同,并享受其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待遇。
4.為調配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嚴格遵守有關調配工作規定,對違反調配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電話:樂平市人社局事業管理股:0798-6567316
樂平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0798-6786619
樂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樂平市委編辦
樂平市教育體育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樂平市2025年樂平籍在外任教人員回鄉申請登記表
原標題:2025年樂平籍在外任教人員回鄉任教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w4bntJy8DVTROufjemMgjg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