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韶關南雄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及選聘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及《“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粵聚英才 粵見未來”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等有關規定,現將“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粵聚英才 粵見未來”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等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對象
“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粵聚英才 粵見未來”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的筆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招聘的崗位數量和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考生人數未達入圍面試人數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考生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南雄市林蔭西路35號南雄市教育局一樓食堂。咨詢電話:0751-3825197。
三、資格審核所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簽名的《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報名表》原件1份(考生自行下載《公告》附件并用A4紙雙面打印);
2.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證明學歷和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等)原件及復印件;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執業資格證,必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提供有效期內報考崗位對應學段、對應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如暫未領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可提供院校開具的師范生免試認定證明材料)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乙及以上)原件及復印件,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③報考A1、A2、A3、A4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提交《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報考人員承諾書》(附件6)原件,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未按時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將予以解聘;
5.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6.全國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教師報考公開選聘崗位,報名時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考生自行下載《公告》附件并用A4紙打印)或在職在編證明(需說明錄取后主管部門同意協助辦理調動手續)原件;
7.本人簽名的《考生承諾書》(考生自行下載《公告》附件并用A4紙打印);
8.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證明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
9.筆試準考證及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復印件請用A4紙單面復印1份,證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本人。
四、資格復審的內容、程序和要求
(一)資格復審的內容
資格復審將嚴格按照《公告》的有關規定執行,重點審核考生的年齡、畢業時間、專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等內容以及是否屬不得報考和應當回避的對象等事項。
(二)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為避免資格復審現場擁擠,請考生按照附件1中時間安排到場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主管單位在同一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入圍資格復審的人員,遞補資格審核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2.按照《公告》要求,參加復審對象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目前暫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未按《公告》規定時限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不予聘用;
3.資格復審完畢后,復審人員應在《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報名表》中的“審核意見”欄或“備注”欄出具復審意見(復審不合格的,須說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簽名,以示負責。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報名表》中的“報名人員承諾”欄簽名,不簽名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第一時間如實報告情況;
5.本次招聘的資格審核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考生應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如面試、考察等后續階段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虛假材料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6.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的書面委托書(模板見附件2)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7.請有關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需遞補時及時聯系,若聯系不上的,視為考生本人放棄遞補資格。考生聯系電話如有更改的請及時與南雄市教育局聯系(聯系電話:0751-3825197)。
五、其他事項
資格審核結果、是否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等事項將在“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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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南雄市教育局
2025年6月6日
原標題:“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粵聚英才 粵見未來”南雄市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及公開選聘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74963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