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湘潭大學第二批招聘79人公告
湘潭大學創辦于1958年,是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建設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和24個學院、教學部,學科覆蓋哲、經、法、教、文、史、理、工、管、藝等十大門類,數學學科是世界建設學科,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計算機科學、環境/生態學科等6個學科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8個學科進入2023軟科世界學科排名。現有1個世界建設學科,3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世界培育學科,13個湖南省“十四五”重點學科;有18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2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1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省紀委省監委駐校紀檢監察組、校紀委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一)現役軍人;
(二)在讀高校非2025屆畢業生(指2026年及以后畢業的畢業生);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四)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五)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六)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七)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八)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九)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27個,招聘計劃79名,其中管理崗位招聘計劃2名,專業技術崗位招聘計劃77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http://rst.hunan.gov.cn/)、湘潭大學招聘系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6月11日8時00分至2025年6月18日17時30分。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網站主頁,點擊“人才招聘”欄目進行報名,或進入湘潭大學人事處主頁,點擊“湘潭大學招聘系統”進行報名。應聘人員注冊并登錄賬號后,點擊“招聘職位”,選擇報考崗位后點擊“申請職位”,按崗位要求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將報名材料上傳。
3.報名材料
(1)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須在承諾欄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4)招聘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所在基層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加蓋黨組織公章,落款日期為2025年5月31日以后);
(5)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
(6)招聘崗位對專業研究方向有要求的,畢業證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的無需提供專業證明材料,暫未發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及所學專業為上一級學科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材料(導師簽字且畢業學院蓋章);
(7)業績成果及獲獎等材料(A類崗位應聘人員提供);
(8)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5年5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對應的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皆可報名相應專業的崗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初審
根據崗位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布。
2.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資格復審。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考生須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招聘單位審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通過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布。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1)A類崗位: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2)B、C類崗位: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A類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學術評議的方式進行,主要評議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發展潛力等,總分100分。
(2)B1崗位
采取筆試、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總分100分,四舍五入)。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崗位相關的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試講: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取3人原則,若遇并列,則取滿并列人員)的比例確定入圍試講人員。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質,總分100分。
(3)B2-B19崗位
采取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總分100分,四舍五入)。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相關的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取3人原則,若遇并列,則取滿并列人員)的比例確定入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人員。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采取現場操作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崗位所需技能及實際操作水平等,總分100分。
(4)C類崗位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總分100分,四舍五入)。
筆試: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崗位相關的基礎知識和書面表達能力,總分100分。
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取3人原則,若遇并列,則取滿并列人員)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
(1)A類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B、C類崗位: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或入圍比例的崗位,筆試、試講、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等環節(以實際未達到開考或入圍比例的環節為準)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該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直接考核、筆試、試講、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考試具體事宜和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B、C類崗位以筆試成績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招聘系統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58293862(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58292015(省紀委省監委駐校紀檢監察組、校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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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大學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要求一覽表
湘潭大學
2025年6月9日
原標題:湘潭大學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506/t20250609_3370418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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