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遼寧丹東市第四中學選聘學科教師2人公告
為充實丹東市第四中學教師隊伍力量,滿足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中共丹東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市屬公立醫院、學校、新聞媒體選用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現發布丹東市第四中學學科教師選聘公告。
一、選聘范圍
丹東市域以外具有省示范性高中教育教學工作經歷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二、選聘崗位
1.高中語文教師1名;
2.高中生物教師1名。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4.書面承諾選聘后原單位和當地教育人事部門同意調轉,調轉手續不受阻;書面承諾聘用后能承擔滿工作量教研、教學工作及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曾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被處理的人員,均不在選聘范圍內。
(二)崗位條件
1.曾獲得縣(市)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縣(市)區級及以上教師、班主任等稱號。
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9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5.曾擔任本學科教學工作3年以上,能勝任班主任工作。
6.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報名方式
此次選聘采用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7月28日9:00-16:00;
2025年7月29日9:00-12:00。
2.報名地點
丹東市第四中學(丹東市振安區臨江后街51號)。
3.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在報名當天,應聘教師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材料按以下順序排序)進行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
《丹東市教育局所屬單位選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第一學歷及最終學歷畢業證(原件和學信網查詢頁)、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查詢頁、職稱證、相關工作經歷(班主任、教學等)證明、任職以來年度考核情況(報名時個人承諾考核結果,考核表復印件在面試時一并提供)、書面承諾原學校和當地教育人事部門同意書(原學校和當教育部門同意證明原件在面試時提供)、榮譽及優質課公開課等業績證明材料、近期體檢報告(一年以內)。
五、面試考核
對經現場初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考核人員,面試時間以用人單位具體電話通知為準,面試形式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六、確定選聘人員
用人單位按照面試評分情況確定擬選聘人員。經公示后按照事業單位調轉程序辦理。
報名咨詢電話:
陳老師:0415-3778921
紀律監督電話:0415-253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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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市第四中學
2025年7月21日
原標題:丹東市第四中學選聘學科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s://ddedu.dandong.gov.cn/html/DDJYJ/202507/017530873334042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