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宜賓定向鄉鎮公務員筆試排名及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5年從村干部、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公告》精神,現將宜賓市2015年從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筆試折合總成績、排名及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名額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考生本人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所報考職位的筆試排名,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三、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考生需按《2015年從村干部、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公告》中資格復審要求,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服務地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或服務地所在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再經所在縣(區)委組織部審核簽章的《從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正反兩面打印,貼上照片)。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服務地所在縣(區)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1份。證明材料需注明從事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的具體起止時間、是否服務期滿、考核是否合格(其中,服務期未滿的人員需出具2015年12月31日前是否服務期滿、工作表現、有無社會不良反映等內容)。“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人員需由服務地所在縣(區)委組織部出具證明材料;“三支一扶”項目人員需由服務地所在縣(區)人社部門出具證明材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項目人員需由服務地所在縣(區)教育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人員需由服務地所在縣(區)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項目人員需由服務地所在縣(區)團委出具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同時加蓋服務地所在縣(區)項目主管部門和縣(區)委組織部印章。
(二)村干部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服務地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及所在縣(區)委組織部審核簽章的《從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正反兩面打印,貼上照片)。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國家相關規定開展的綜合類表彰文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服務地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證明材料及任命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證明材料需注明連續擔任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的具體起止時間,截止2015年3月26日任職時間是否在3年以上(擔任此兩項職務的時間可合并計算,同時擔任兩項職務的不重復計算)。證明材料需同時加蓋服務地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和縣(區)委組織部印章。
(三)工人農民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所在單位或村(社區)黨支部、鄉鎮(街道)黨(工)委審核簽章的《從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正反兩面打印,貼上照片)。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近5年受到過鄉鎮(街道)及以上黨政群機關或用工單位表揚(獎勵)文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所在單位或村(社區)黨支部、鄉鎮(街道)黨(工)委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證明材料需注明工作起止時間(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6日)。
四、遞補相關要求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資格復審單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于2015年6月19日上午11:30截止。請與入闈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遞補的考生與資格復審單位保持聯系,于6月19日上午11:30前自行到資格復審單位候補,過期不再遞補。各資格審查單位于6月19日下午16:00前將資格復審情況報市人社局公務員錄用培訓監督科。
五、繳費及面試事宜
資格復審合格并確認繳費(繳費金額80元/人)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原件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進行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棄權,后果自負。面試事宜見《面試通知書》。
六、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
(一)報考面向村干部考錄鄉鎮公務員(職位編碼為:60150001、60150002)職位人員,資格復審在現任職的區縣委組織部或人社局進行(具體資格復審地點見下表)。
(二)報考各區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區縣委組織部或人社局負責(具體資格復審地點見下表)。
| 資格復審單位 | 資格復審地點 | 咨詢電話(區號0831) |
| 翠屏區人社局 | 宜賓市翠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1號樓3樓公務員管理股(宜賓市青皮樹街31號) | 8237649 |
| 南溪區人社局 | 宜賓市南溪區人才交流中心(宜賓市南溪區政務中心) | 3333346、3322777 |
| 宜賓縣人社局 | 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18辦公室(宜賓縣柏溪鎮長江路73號) | 6206188 |
| 江安縣組織部 | 江安縣竹都大道中段縣級機關綜合大樓六樓縣委組織部干部工作辦公室 | 2633811 |
| 長寧縣人社局 | 長寧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長寧縣政務中心二樓) | 4623001 |
| 高縣組織部 | 高縣縣委組織部干部室(高縣慶符鎮凱華路高縣地方稅務局二樓) | 5425048 |
| 筠連縣人社局 | 筠連縣人才交流中心(筠連縣筠連鎮新華大道東段50號) | 7728456 |
| 珙縣人社局 | 珙縣巡場鎮新橋街46號(珙縣人社局五樓) | 4011972 |
| 興文縣人社局 | 興文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401辦公室(興文縣古宋鎮香山西路641號) | 8823075 |
| 屏山縣人社局 | 屏山縣人社局公務員事業人員管理考核股(屏山新縣城行政中心1號樓A0305室) | 5700223 |
附件: 1.2015年從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表
2.2015年從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資格復審入闈人員名單.doc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宜賓市公務員局
2015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