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禹州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20人】
3.開考比例與報考職位調整。各選調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1。達不到4: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它選調崗位條件,可在報名結束后1日內到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規劃股(禹州市黨政綜合大樓502房間)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4.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文字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選調職位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低于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應變能力,滿分為100分。
3.擬選調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聘用。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編辦的指導監督下,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根據考試總成績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不再遞補。主要是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選調后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要認真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六)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
選調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人社部門審核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相關手續。
五、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均通過禹州市人民政府網(www.yuzhou.gov.cn)和禹州人社微信平臺發布,不再逐一電話通知,請所有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查詢,并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六、本次選調工作由禹州市監察局全程監督。
原標題:2016年禹州市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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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禹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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