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河池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選調3人公告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日之前。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快遞配送材料報名(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的方法。現場報名人員須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驗核后退回本人。快遞配送材料報名人員可配送復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進行復核。
3.報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翠竹路51號,河池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辦公室,郵編:547000。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網下載),一式二份(雙面手工填寫);
(2)近三年來個人工作總結(含入職后工作設想);
(3)身份證、學歷證(含第一學歷)、學位證、會計從業資格證及其他資格證書等復印件;
(4)確定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或材料復印件;
(5)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張。
報考者必須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證明資料,準確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河池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和河池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進行適崗比選確定考察對象。
(三)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1:3確定考察對象。由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河池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時表現和工作實績。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河池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班子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六)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七)調動和任職
按照《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正式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請向局屬二層河池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2259199,郵箱:gxhcfc@163.com。
原標題: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河池市房產資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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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3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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