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省選調生選拔計劃及要求(520人)
選調政治素質好、志愿服務基層的大學畢業生到鄉村工作,是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研究,2016年繼續選拔一批選調生到我省鄉鎮基層工作。
一、選調對象及計劃
1.全國普通高校2016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2016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湖南省2014年及以前選聘的在崗大學生村官,湖南省招募的2016年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選調計劃表(詳見附件)
二、選調條件
(一)理想信念堅定,品學兼優,一貫表現良好;志愿到基層一線工作,敢于吃苦、樂于奉獻,服從組織分配。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或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在本科、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班長、副班長(團支部書記、副書記),院校(系)以上學生會、團委(總支)部長及以上干部,校級以上社團組織主要負責人1年以上。海外高校應屆畢業生本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大學本科生年齡在26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9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2周歲以下。
(五)身體健康。
三、資格審查
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由市州委組織部負責審核考生報考資料原件(推薦表一式三份、戶口本、身份證和準考證、獲獎證書原件等相關證明資料)。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要填寫《湖南省選調到鄉鎮、村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推薦表》(附后),推薦工作由高校黨委組織部負責,學生工作部(處)、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和院(系)黨組織配合;大學生村官和參加“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在報名時要填寫《湖南省選調到鄉鎮、村工作的基層服務人員推薦表》(附后),推薦工作由各市州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各縣市區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配合。一經查實與本人情況不符,即取消考試資格,并通報到考生所在或工作單位嚴肅處理。
四、其他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5(湘西州、懷化、張家界、邵陽、永州5個艱苦邊遠市州,最低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3)。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新錄用選調生的人事行政關系放在以縣為單位、鄉鎮總體空編且有空余行政編制的鄉鎮(街道),人員安排到所轄村工作2年(含試用期),一般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符合條件的,應安排擔任村黨組織副書記職務。在村工作期間,按大學生村官進行管理。在村服務期滿2年后,由市州委組織部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生身份。
原標題:湖南省2016年選調生選拔計劃及相關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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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