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蕭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1人】
為進一步加強蕭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知》(宿人社發[2011]16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相關信息在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sj.ahxx.gov.cn)、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ahxx.gov.cn)統一發布。
具體崗位詳見《2017年下半年蕭縣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的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7年10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七)未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介紹信的在職工作人員。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法,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簽約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 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
2、報名地點:縣政府四樓縣。
3、報名時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以上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張。經審查同意后填寫《蕭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屬在職人員報名的,須同時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崗位要求具備工作經歷條件的,須同時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崗位要求限制戶籍條件的,須同時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每人繳納筆試費45元。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發布,報名人員憑筆試費發票和本人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4、應聘同一崗位,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11月7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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