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新疆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2.資格審查。考生所在單位和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由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2017年下半年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即完成報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3.報名人數公布。資格審查結束后,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匯總的各遴選職位報名統計情況在阿克蘇黨建網、阿克蘇政府網公布。
4.報考職位的調整。公開遴選名額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5。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遴選機關可向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申請降低筆試開考比例、減少遴選職數或取消遴選職位。最低不得低于1:3。因未達到規定比例而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考。因未達到規定比例取消職位的報考者,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調整報考職位的書面申請等相關材料,到地委組織部、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地區公務員局進行報考職位的調整,由各遴選機關進行資格審查。
5.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可于筆試前2天,到本人報名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統一在阿克蘇黨建網、阿克蘇政府網發布。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科,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滿分為150分。筆試委托自治區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一命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文字綜合能力等。
對鄉鎮在編在崗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現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筆試成績加2分。其中,在鄉鎮機關近5年公務員年度考核中,每評為一次筆試成績加2分。以上加分可累計計算。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填寫《2017年下半年阿克蘇地區地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加分條件審核表》(見附件3:在阿克蘇黨建網、阿克蘇政府網下載),資格審查時由本人單位和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填寫審核意見后交縣(市)資格審查部門審核。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要求參加筆試。
2.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擇優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與擬遴選職位的比例為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遴選機關可以書面形式向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
(2)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0%×40%+面試成績×60%
(四)體檢與考察
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人選與各職位擬遴選人數的比例為2?1。因放棄遴選等原因造成體檢和考察人選與擬遴選職位達不到2?1比例的,可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如無法遞補的,經遴選機關報請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按實際人數進入下一環節。
體檢和考察的時間由各遴選機關告知報考者。
1.體檢。各遴選機關組織報考者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2.考察。各遴選機關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按規定進行考察。
(五)公示、辦理手續
1.公示。遴選機關綜合報考者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分別在阿克蘇黨建網、阿克蘇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各遴選機關要在公示期滿后到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公布的崗位和職務辦理調動、轉任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