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十堰市鄖西縣農村義務教育教師崗位招聘公告【招34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編辦《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農村義務教育教師招聘用編計劃及崗位申報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號)等文件精神及我縣教師崗位空缺情況,現將鄖西縣2018年自主招聘農村義務教育教師(不含新機制)考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根據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2018年鄖西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4名農村義務教育教師(不含新機制),具體學段學科情況詳見省教育廳公布的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農村山區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身心健康,適應農村工作需要。
4.30周歲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資教生(含特崗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報名參加考試的,年齡條件與新機制教師一致。
5.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6.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4.在職在編人員與用人單位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5.我縣中小現有在編教師。
四、報考程序、筆試、面試等相關要求與湖北省新機制教師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五、聘用管理。
1.聘用辦法。經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編制、工資起薪手續。
2.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5年內不得申請調入城區,自動離崗或辭職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原標題:鄖西縣農村義務教育教師崗位公告
鄖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鄖西縣教育局
2018年3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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