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公告【26人】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4〕33號)、《中共江西省委關于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改革的意見》(贛發〔2024〕12號)、《關于做好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贛社發〔2024〕13號)、《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的工作方案》(樂城黨建字〔2022〕3號)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完善縣城市社區的布局,增強社區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樂安縣城市社區工作者26名,分為兩個崗位:其中崗位一為縣城市社區綜合崗,招聘計劃數23名;崗位二為縣城市社區綜合崗(限中共黨員報考,含中共預備黨員),招聘計劃數3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溝通協調能力,能較熟練操作計算機、使用Word和Excel辦公軟件,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即200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即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戶籍條件:①具有樂安縣轄區內戶籍的,戶籍時間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前;②戶籍不在樂安縣轄區內戶籍的,但在樂安縣夫妻一方有合法固定工作、固定住所且居住滿三個月的;③原戶籍在樂安縣,但因考入高校,戶口遷入學校所在地,畢業后未遷回的;④戶籍不在樂安縣轄區內,但在樂安縣轄區內工作的(提供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繳交社保或單位發放工資花名冊或單位出具有關證明等佐證材料);
3.學歷條件: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限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審查的人員。
2.被認定為涉黑涉惡的人員。
3.加入邪教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人員。
4.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的人員。
5.在棚戶區改造和城區征遷范圍內不參加征遷的人員;縣城規劃區范圍內應接受“三違”處罰但不接受處罰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政審考察、面試、體檢、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公告
在樂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和“樂安發布”“樂安組工微訊”“樂安社會工作”等網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9日—6月13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報名。
2.報名地點:縣人民政府四樓(縣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治理股)
聯系人:黃家榮
聯系電話:0794-6666912
3.報名方式:
①現場報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樂安縣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一式三份;
④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
⑤報考崗位二還需提供所在基層黨委出具的黨員證明;
⑥考生需本人親自到場,不接受網上報名,逾期不再補報。如果考生本人不能親自到場報考,委托他人報考要有考生本人寫的委托書(含身份證號碼、姓名)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被委托人要帶好報考人需要的相關材料;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名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①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②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③領取準考證地點:樂安縣人民政府四樓(縣委社會工作部基層治理股);
④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家相關法律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社會工作知識,綜合職業能力測試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⑤筆試開考最低報名人數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不足,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數;
2.政審考察
入圍面試人員進入政審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政歷清楚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核定。
3.面試:
①根據最終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2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入圍末位成績相同人員一并列入)。面試名單確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資格等情形造成達不到1:2比例的,實有面試對象全部參加面試,計劃數不再調減;
②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③面試主要內容和方法: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內容為綜合分析、團結協作、組織協調、職業道德、應變能力等,總分為100分;
④面試成績需達70分合格線。
(四)體檢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體檢人員,考生總成績同分的,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入闈體檢。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3.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上述過程結束后,因體檢、政審考察中考生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經樂安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根據本次招聘考試該崗位綜合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名順序,按相關程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1.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政審、面試、體檢等環節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樂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及樂安發布上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自接到用人單位通知之日起5日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從其他考生中按成績高低依次替補。
3.正式聘用的社區工作者與縣城市社區管委會簽訂聘用合同,聘用的社區工作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行合同制管理,由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統籌安排進入各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如不服從安排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4.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對被聘人員每年進行年度績效考核,具體考核方案由縣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確定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解除合同。
5.對故意隱瞞重大疾病造成不能正常履職的社區工作者,縣城市社區管委會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入職后在社區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五、聘用待遇
新聘用社區工作者試用期間基本薪酬按聘用等級的80%發放,試用期滿后工資參照樂安縣城市社區一般社區工作者標準執行,任職時間從試用期算起。
六、其他
1.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成績總分不低于120分)納入樂安縣社區人才儲備庫,并候聘優先。未來2年內有社區工作者流失,如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將在樂安縣社區人才儲備庫中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預錄對象,并報樂安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體檢。經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者,依次遞補聘用。
2.本公告由樂安縣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794-6666912。
附件:樂安縣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表

原標題:樂安縣2025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jxlean.gov.cn/art/2025/6/6/art_532_4316628.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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