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永州市雙牌縣縣直機關選調公務員7人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湖南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我縣決定開展2025年度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不含縣管四級主任科員)。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2025年度雙牌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1.縣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縣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縣內的垂直管理單位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現(xiàn)單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不含縣管四級主任科員)。
7.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以選調職位具體規(guī)定為準。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6月,現(xiàn)任職務職級、法官、檢察官等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xiàn)單位時有服務期限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和新晉升職級未滿1年的;公告發(fā)布后,晉升職級和法官、檢察官等級的。
7.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雙牌新聞網、雙牌政府網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共5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結束后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雙牌縣委組織部二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2025年雙牌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一把手簽署推薦意見,縣委編辦審核并加蓋公章,連同有關資料統(tǒng)一到報名地點報名。
4.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2)《2025年雙牌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雙面打印)。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出具書面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其他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嚴肅追責。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組織相關單位及選調單位聯(lián)合審查。報名人員確認報考職位后,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本人簡歷從高中填起,時間上需連續(xù)不間斷,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考試
1.筆試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巡察組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主要考黨內法規(guī)、法律法規(guī)知識)和公文寫作;縣委政法委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法律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
(3)筆試開考比例:報考人數(shù)與公開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為3∶1。對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降低后仍不能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4)筆試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考前到縣委組織部公務員一室領取準考證。
2.面試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選調職位計劃2: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入圍對象。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而造成選調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選調計劃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公告發(fā)布后不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未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缺考。招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shù),否則不列入選調對象。
(3)面試方式: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當場公布。
3.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選調機關負責。根據(jù)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公開選調實行差額體檢、考察,體檢、考察人數(shù)與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1.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2.考察。選調機關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人選時,由選調機關決定是否遞補,并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遞補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
(六)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選調機關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對象,不唯分取人。分別在擬調入機關和本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轉任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確定為選調對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經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選調機關可以對選調對象進行一定時期試用,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未設置試用期的,在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即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
3.任職。選調對象調入機關后,應及時辦理任職手續(xù),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任職。
四、其他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名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隨意放棄。報名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惡意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有關證明及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庫,兩年內不得參加湖南省公務員遴選考試。
(二)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名人員,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規(guī)違紀情況通報現(xiàn)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規(guī)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五、本公告由雙牌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報名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其他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請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選調機關聯(lián)系(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雙牌縣委組織部考務政策咨詢電話:0746-7721010。
中共雙牌縣委組織部
2025年6月13日
原標題:2025年度雙牌縣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p.gov.cn/sp/tzgg/202506/16e02247684a48dd950a050a799438fc.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