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溪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21人】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用人單位工作的需要,經研究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全縣鄉鎮中小學教師擇優選調2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計劃
崗位及計劃詳見《2025年金溪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縣各鄉(鎮)在編教師(不含初始時為幼兒園教師或學前教育教師)。
(二)選調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嚴格要求自己,愛崗敬業;
3.具有履行工作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行政管理能力;
4.具有與崗位要求相符的學歷;已經滿5年服務期及以上工作經歷(含三支一扶、特崗轉正前服務期);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等級合格及以上;
5.年齡要求:男4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歲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凡有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等嚴重影響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者;
2.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最低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規定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以及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在組織處理影響期內,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根據教育體育系統的實際情況,實際在崗在校任教音樂、體育、美術、科學、物理、化學等緊缺學科的專任教師和市級以上及骨干教師;
6.參加金溪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師擬錄用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參加選調的。
三、選調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凡符合選調條件者均可到金溪縣人社局報名。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和縣教體局共同實施,經工作人員審查合格后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4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金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15室;
3.報名時須填寫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2025年金溪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腦填寫后打印)一式兩份;
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2002年及以后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至2025年9月)(學信網免費申請),2002年之前取得學歷的報考人員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免費申請);
③其他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五年年度考核及師德考核證明一份、同意報考證明一份(附件3,須本人編制所在學校及縣教體局簽字并蓋章)。
本次報考不接受委托報名。
4.聯系電話:0794-5259100(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94—5269710(教體局人事股)
5.紀律要求:報名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必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尤其是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情況);學校校長必須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崗位的需求確認是否同意報考,對其審核并嚴格把關,如有弄虛作假,將提交紀委監委嚴肅處理。選調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
(二)選調考試
1.考試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一門,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科目總分100分。筆試科目范圍參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5年版)》綜合管理類(A類)。
2.考試時間:2025年8月9日;
3.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報考人員到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5.公示考生成績。
(三)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考試人數的三分之二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最后一名有同分人員,一并列入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選調辦公室負責實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過程中放棄而出現缺額的,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選崗人員。
(四)選崗
選崗人員根據考試分數從到低分依次選崗,選崗過程中若存在成績相同,依次按照學歷(第一學歷)層次高者優先;如學歷(第一學歷)層次相同,按教齡長者優先;如教齡相同,按年齡長者優先(教齡與年齡的時間以檔案認定為準);如學歷、教齡、成績相同的,按獲獎層次高者優先;如仍有相同的,由選調工作協調小組研究確定。選崗人員不得選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崗位。選崗過程中出現無故放棄選崗的,五年內不得評優評先,也不得參加職稱評聘及崗位等級晉升。如確有放棄選崗的情況,經選調協調工作小組同意,可以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選崗。
(五)公示
選崗情況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經公示擬選調錄用人員無故放棄,五年內不得評優評先,也不得參加職稱評聘及崗位等級晉升。
(六)調動
擬選調錄用的人員公示期滿后,經縣選調工作協調小組審核,報縣政府審批后,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社、教體、編辦等部門辦理正式調動、編制、工資等手續,工資結構按重新聘任的新崗位計算,工資從2025年9月1日起,由縣財政按國家有關政策和標準統籌發放。
本次選調工作由選調工作協調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協調小組研究確定。
附件一:2025年金溪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二:2025年金溪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三:同意報考證明
金溪縣選調工作協調小組
2025年7月31日
原標題:公告!公開選調21人!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58OGjFu88qEWkBAuKmA2jQ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