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編外聘用人員,合同制)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聘用制書記員20名。
二、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審判輔助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完成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2.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4.校對、送達法律文書;
5.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6.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符合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2023年、2024年高校畢業生,可按高校應屆畢業生對待,可以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2025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二)聘用制書記員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95年8月1日以后,2007年8月1日以前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在同等條件下,法律或法學專業、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聘用;
5.身體健康、體型端正;
6.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軟件,能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
7.經常居住地在瀘州市范圍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以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因違法受過治安處罰的,或者曾因違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開除學籍、軍籍的;
8.本人或直系親屬存在參加非法組織、參與邪教活動的;
9.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10.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11.其他不宜從事人民法院審判輔助工作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18:00止。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于8月22日18:00前,將相關資料打包壓縮發送至電子郵箱:lzsjyqrmfy@163.com。
郵件主題請以“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命名。
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電子文檔或掃描件:
(1)《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招聘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掃描件或照片);
(3)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4)2023、2024年畢業并保留應屆生身份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未參明。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8月23日-8月25日。初審結果于2025年8月25日電話通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在任何一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和規定、弄虛作假、違反人事考試紀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經資格初審合格后,由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按時間安排持基本情況登記表(雙面打印)、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未參明和1張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崗位調整
招聘名額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在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若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調減或者取消招聘計劃。
(四)測試
聘用制書記員測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比例+面試成績×折合比例)。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90分鐘。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擬于2025年8月底前舉行。
2.面試(滿分100分)。根據考生筆試和具體崗位招聘名額,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的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因主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面試由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小組面試、集體面談及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面試時間、地點由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3.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須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五)體檢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依次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將組織專人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對應在應聘人員總成績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簽訂勞動合同
1.公示。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由法院黨組研究是否進行遞補。
2.擬聘用人員與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安排至相應部門和崗位工作。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勞動關系。
五、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1.管理方式。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員與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
2.聘期。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2個月。
3.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沒有工作責任心、不能勝任工作或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要求、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等情況的,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將嚴格按照制度管理,有權予以解除合同。
4.建立遞補人員庫,將本次未聘用但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納入遞補人員庫。若聘用崗位出現空缺,將從遞補人員庫中擇優選取考生進行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告執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項
1.招聘過程中資格復審、考試、體檢等具體事宜以電話的形式進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核對聯系方式正確無誤。
2.咨詢電話:0830-3114795。
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5日
原標題: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關于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5224af6f6921445dbaa790f973cb0efc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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