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瀘州市市直機關遴選(考調)公務員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
根據《2025年度瀘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公告》規定,現將2025年度瀘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排名
2025年度瀘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筆試成績、排名及是否首輪進入資格復審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遴選(考調)機關負責資格復審,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考調)計劃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3:1的,該職位符合條件的所有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但筆試違紀、零分者除外)。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公樓2樓(瀘州市龍馬潭區一環路龍馬大道一段70號)。
(四)資格復審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2份(區縣及以下機關公務員經所在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在空白處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市直機關公務員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在空白處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如考生系選調生,需簽字注明“本人是某年錄用的選調生”。
2.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登記表、任現職務(級)審批表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或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
5.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截至2025年7月,具有2年以上財政或財務工作經歷證明等。
6.職位要求為中共黨員的,提供黨員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
7.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有關印證資料,如: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
8.實干實績評價材料。考生應按填表說明認真如實填寫《實干實績報告表》(由遴選(考調)單位單獨提供),經所在單位審核把關、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并蓋章確認,并提供相應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實干實績報告表》請使用A4紙雙面打印,填寫內容僅反映考生近5年(截至2025年7月1日)在公開遴選(考調)報考范圍內的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任職期間實干實績情況,包括“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工作實績”3個項目,有關印證材料須于2025年7月1日及以前取得。因同一事項受到多次表彰獎勵的,分值不作累計、按就高原則計算得分;每個項目的累計得分不得高于該項總分。
①“年度考核”項目須提供2020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文件及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等印證材料復印件;如2024年年度考核結果暫未確定的,提供年度考核結果等次說明。
②“表彰獎勵”項目須提供根據有關規定受到的表彰獎勵文件及本人表彰獎勵審批表等印證材料復印件;提供材料僅限個人所獲表彰獎勵,不包括集體表彰獎勵、因年度考核原因所獲個人獎勵和各類通報表揚。
③“工作實績”項目須提供《實干實績報告表》中所填內容印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文稿、證書、獎狀等,其中檔案材料可僅提供復印件。
(五)其他要求
1.資格復審時,考生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公開遴選(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公開遴選(考調)機關負責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按面試通知書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職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遞補進入資格復審)。遞補資格復審人員由遴選(考調)機關以電話方式通知,遞補資格復審于2025年9月5日17:00截止。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遞補期間因考生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或手機不暢通等原因,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4.考生資格復審當天無法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本人應親筆寫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委托其他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同時,受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0830-319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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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瀘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筆試成績、排名及是否首輪進入資格復審
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
2025年8月22日
原標題: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關于公布2025年度瀘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筆試成績和資...
文章來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50f76904b8254b14b00a76e9a184ea9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