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肅甘南夏河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選聘人民調解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強化訴前調解工作,根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訴源治理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駐院特邀人民調解員。現就選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一)接受夏河縣人民法院委派,依法進行訴前案件的調解工作;
(二)開展訴前調解案件的事實調查、地址確認書簽署、調解協議出具等工作;
(三)協助法官開展訴前調解案件調解完畢后的訴調對接工作;
(四)接受夏河縣人民法院交辦的其他與訴前調解相關的工作。
二、崗位名額及工作地點
(一)崗位名額:駐院特邀人民調解員6名,其中藏漢雙語調解員4名;
(二)工作地點:夏河縣人民法院。
三、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潔自律,樂于奉獻,熱心調解工作;
(二)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論水平和法律專業知識;
(三)熟悉社情民意,有較為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善于溝通協調,善于做群眾工作,能夠熟練操作智能手機和電腦;
(四)有充足的時間參加調解活動;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調解工作崗位,從事調解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當降低條件并優先選用:
1.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或有法律工作經歷的;
2.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3.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或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
4.具有國家心理咨詢師或與調解工作相關的職業資格;
5.具有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社區等工作經歷的工作人員,退休教師,村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現任國家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就業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參加過非法組織活動的;
4.本人或近親屬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人民調解員工作的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由本人填寫《夏河縣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調解員申請表》后,現場遞交材料,進行自主報名。
2.報名時間: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有效工作日內。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調解員申請表(微信公眾號下載附件);
(2)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兩張;
(3)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可以證明調解能力和經驗的證件及相關文件資料(如在政法機關或調解組織的任職材料、相關職業資格證及獲獎證書等);
4.報名地點:夏河縣人民法院政治部503室;
5.聯系人:楊洋、供秋王么;
6.聯系電話:0941—712278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資格審查
由夏河縣人民法院按照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并按選聘崗位數量1:2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夏河縣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素養、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溝通調解能力等。根據面試成績,按選聘崗位數量1:1的比例確定擬選任的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體檢
體檢參照普通入職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
(五)聘任
經審查、面試通過人員,由夏河縣人民法院進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并頒發《人民調解員聘書》,人民調解員聘任期一年,符合條件的,經審核通過可以連任。
(六)培訓
由我院提供技能培訓,幫助選聘調解員熟練掌握訴前調解案件流程及矛盾調處技巧。
五、報酬待遇
特邀人民調解員平均每月調解滿3件,即可領取基礎調解補貼1000元;在此基礎上,根據所辦結案件數實行個案補助發放補助款,每調解1件,給予調解補貼150元,其中對有金錢給付內容的案件,調解且當場履行給付義務的,每個案件額外補貼100元。待遇按任期長短、工作完成情況逐步調整。
六、其他事項
(一)凡在選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任手續者解除聘任,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后果;
(二)特邀調解員與夏河縣人民法院之間建立的是委托關系,不屬于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務合同關系;
(三)選聘的人民調解員按照《夏河縣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選聘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管理。
夏河縣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2日
原標題:夏河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3NO5ie6mlMchD6gmyyTJfA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