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四中全會-“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六個“堅持”
“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六個“堅持”
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和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全過程。
堅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體地位,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高質量發展,以新發展理念引領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堅持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持續增強發展動力和社會活力。
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底線思維,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以新安全格局新發展格局。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