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南昌市遴選機關公務員49人公告(從基層)
為進一步改善和優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按照“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原則和“注重基層、注重實績、注重公認”的用人導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擬于近期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5年度面向基層公開遴選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市直公務員(參公)單位副主任科員及以下崗位。
二、遴選對象
經省級公開考試錄用、符合遴選條件且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在編在崗的本市縣(區)以下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
三、遴選條件
遴選人選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縣(區)直機關、街道公務員或參公人員應在縣(區)以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工作滿2年;鄉鎮公務員應在鄉鎮以公務員身份工作滿5年(2012、2013年經省考全市統一安排在鄉鎮鍛煉兩年的公務員可以報考);
(四)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五)具備遴選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六)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及資歷終算時間統一為2015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遴選: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構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受處分未滿處限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選職位、報考條件
遴選職位、報考條件及有關招考詳情,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1、南昌黨建網(http://ncdj.nc.gov.cn)
2、南昌市人社局網站(http://rsj.nc.gov.cn)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