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洛陽市“村改居”社區協勤人員和“三級醫院”警務室協勤人員招聘102人公告
根據洛陽市委、市政府《關于推行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洛發[2012]3號)和《關于認真做好市委市政府2014年十大民生實事具體工作的通知》(洛辦[2014]8號)文件精神,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洛政辦[2013]118號)有關規定,確定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為城市區80個“村改居”警務室社區網格和11個醫院警務室配備協勤人員共計102名,用于我市社會管理,改善公共服務水平。本項目招錄人員參照我市原有城市區社區協勤人員587人的人事代理、招錄管理模式及工資福利待遇執行。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洛陽市《政府購買80名“村改居”社區協勤人員和22名“三級醫院”警務室協勤人員服務項目招錄工作》。現發布如下招聘簡章:
一、招錄招聘計劃
(一) “村改居”社區協勤人員8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40名。
(二) “三級醫院”警務室協勤人員22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6名。
二、招錄人員條件
報考社區協勤和醫院警務室協勤人員,除符合招錄招聘所規定的學歷等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自愿從事社區和醫院警務室相關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分配;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28日后至1997年9月27日前出生);
(六)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錄: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及被原工作崗位辭退未滿5年的;
4、有其他不宜報考情形的。
三、招錄程序和方法步驟: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確定招錄人員名單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28日至9月30 日(每日9:00-11:30;13:00-16:30)
2、報名地點:洛陽市開元大道286號洛陽市會展中心B區三樓招聘大廳西側服務臺。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資格審查
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資格初審表(兩份)、一寸照片五張(一律為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兩張粘貼在資格初審表上,三張用于制作準考證)
5、繳費:報名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每人交納考務費60元。
6、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并按規定交納考務費的人員,可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5年10月14至10月15 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領取地點:洛陽市開元大道286號洛陽市會展中心B區三樓11號玻璃房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類,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項內容。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成績×50%+《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50%。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培訓班。
2、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規定內容為準。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3、復退軍人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
4、筆試成績適時在洛陽人才網(http://www.lyhero.com)發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