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太原市委組織部機關選調20人公告
(五)考察
1、本次公開選調采取差額考察的方式。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與選調人數1.5: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組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和廉潔自律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六)會議研究決定與公示
1、根據考察情況,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決定20名擬選調人選。
2、對擬選調人選在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后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的人事工資關系仍在原單位保留。試用期滿后,由市委組織部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動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有關事項
(一)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等。如有違反的,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報名人員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二)選調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輔導培訓班。
(三)進入筆試、面試、考察環節的人選名單,將在太原紅E網、太原人事考試網發布。
(四)本次選調工作人員不設具體崗位,人選調入后,統籌安排到市委組織部機關有關處(室)或參公事業單位。
(五)本次選調的工作人員一經調入,服務期須滿五年方可流動。
(六)聯系及咨詢電話:0351--4030773
本公告由太原市委組織部機關黨委負責解釋。
原標題:中共太原市委組織部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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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委組織部
2016年1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