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和縣紀委機關選調6人公告
(六)公示
經研究決定的擬選調對象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試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安排到縣紀委機關試用3個月。
(八)調動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有關程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三、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四、本次選調由縣紀委機關負責,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參與指導。
原標題:和縣紀委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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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縣紀委
2016年2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