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國土資源廳選調公務員6人公告
上述材料1為word文檔及加蓋公章的電子掃描件;2-8為電子掃描件,每份文件控制在150K以內。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根據報名人員網上發送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在省國土資源廳網站上公布。請自行關注網站發布的關于發放《準考證》的通知,并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委托專業機構命題制卷并實施。主要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測試報名對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開考比例為1∶5,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報請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若開考比例低于1:3,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筆試在2016年5月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四)資格復審。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名,按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若因筆試成績相同,超過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由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根據規定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取消資格的可以依次遞補。
(五)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組織實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進行指導和監督。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5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六)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只遞補1次。
(七)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考察。省國土資源廳派員組成考察組開展考察。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和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人選的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廳人事處綜合考察情況并向廳黨組報告。
(八)決定與公示。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國土資源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經過嚴格考察,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或減少選調數量。
(九)轉任。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正式辦理轉任手續。正式轉任時其職級按報名時符合相關規定的任職文件載明的職務職級確認。
咨詢電話:0731-89991172,監督電話:0731-89991133
原標題:2016年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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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國土資源廳
2016年4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