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國土資源廳選調公務員公告【6人】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等文件規定,為優化省國土資源廳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經廳黨組研究,公開選調機關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公開選調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的指導下,由省國土資源廳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選調對象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對象范圍:面向全省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廉潔自律,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公務員試用期),并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職的要任滿1年以上;
3、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4、現任職務為科級(含科級)以下(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職務、職級為準);
5、年齡為32歲以下(1984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6、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
7、身體健康;
8、具備擬選調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職位與計劃數
共選調6名,具體條件見附件1。
五、選調程序和步驟
主要包括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具體程序和步驟如下:
(一)發布公告。2016年4月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網站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5日8:00至4月28日17:30。符合條件報考人員將下列材料的電子版打包壓縮發送至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郵箱(hngtrs@163.com):
1、加蓋公章的《2016年省國土資源廳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必須貼本人近期免冠電子寸照);
2、身份證(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與本人干部檔案記載不一致的,請予以特別說明);
3、學歷學位證書;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
5、湖南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其他合法取得公務員身份的審批表;
6、現任職務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和任免文件;
7、能證明符合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的有關工作經歷、文稿、資格證書等方面材料;
8、承諾書(本人對所上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參考格式見附件3)。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