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市委辦公室遴選2名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24號),經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批準,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決定公開遴選公務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簡介
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為中共普洱市委直屬正縣級行政單位,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決議、決定、規定、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調查研究、收集反饋信息、綜合重要情況。
二、公開遴選崗位及人數
公務員2名,從事文秘崗位工作。
三、遴選范圍
普洱市各級黨政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四、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截止2016年6月1日,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科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含鄉科級實職和非領導職務);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體健康;
7.熱愛辦公室工作,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工作執行力;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確定人選、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報名人員在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后,向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綜合科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普洱市公開遴選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1)一式一份,由報考人員本人簽字并按手印;
2.《普洱市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一份;
3.身份證、畢業證(獲得學位的,同時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張及電子版(JPG格式)。
所有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16年6月6日、7日、8日、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綜合科(普洱市思茅區北部行政中心主樓5-25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件材料代為報名。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若遴選人數報名比例達不到要求,經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研究,報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審定是否開考。
由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按照設定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在相關網站公布。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
資格審查及個人經歷、業績審核貫穿于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直接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考試由筆試、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組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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