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衡東縣委辦公室選調政研室人員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中共衡東縣委辦公室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縣公開選調2名政研室工作人員,特此公告。
一、選調條件
1.政治可靠,對黨忠誠,熱愛政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文筆較好,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的男性人員,參加工作時間滿兩年以上,三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含稱職)等次;
4.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因違法違紀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1.發布公告(2016年9月18日至21日)。通過衡東電視臺、衡東縣黨政門戶網、計算機加密通信系統發布選調政研室工作人員公告。
2.報名(2016年9月21日8:00至9月26日18:00)。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縣委政研室(聯系人:何可人,聯系電話:5238189)。
3.資格審查(2016年9月27日)。由縣委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縣委辦通知參加考試。
4.筆試(2016年9月28日)。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選拔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適當核減選調計劃。考試內容:①公文寫作;②調研報告寫作。筆試成績100分(公文寫作60分、調研報告寫作40分)。
5.體檢。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依次替補,替補不超過兩次。
6.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基本信息、編制情況進行審查,實地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情況。
7.公示。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8.試用。試用人員安排到縣委政研室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辦理調動手續。
三、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需攜帶:
1.《中共衡東縣委辦公室選調政研室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張;
4.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原標題:中共衡東縣委辦公室選調政研室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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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東縣委辦公室
2016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