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3號)【招28人】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2016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體能測試、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應考人員作弊行為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5年內不得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試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布網站。吉林省公安廳網站(http://gat.jl.gov.cn/)、吉林警察學院網站(http://www.jljcxy.com/)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1—81108077(吉林警察學院人事處)
報名仲裁電話: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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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3號).xls
2.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3號).xls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吉林省公安廳
2016年10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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