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龍游縣公務員考試公告(82人)
為滿足全縣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需要,根據公務員法、《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2017 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29號)與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衢州市各級機關單位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7〕27號)精神和省市統一部署,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龍游縣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7年龍游縣計劃考試錄用82名公務員,其中:縣級機關招考63名,鄉鎮(街道)機關招考19名。上述計劃中含法官助理2名、檢察官助理3名;從我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錄各級機關公務員5名;從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1名;選調生村官4名;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1名。
其中選調生村官、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的招考工作詳見浙江省有關招考(招錄)公告。
其他招考計劃的具體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可登陸下列網站查詢,或關注“龍游人社”微信公眾號: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址:gwy.zjhrss.gov.cn)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址:www.lyrlsb.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下列情形之一: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2)龍游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縣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具有龍游縣常住戶口大專學歷的人員(以2017年3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部分職位的招考對象限龍游縣戶籍或龍游生源地,詳見附件1。
2、面向大學生“村官”考錄職位的范圍和對象為:參加我縣“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鄉鎮機關面向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我縣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中共茂名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廣東)
- 2025河北省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保定市擬錄用人員公示
- 2025北京市通州區補錄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公告(第一批)
- 2025中共汕頭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廣東)
- 2025北京市通州區補充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告(第一批)
- 2025廣東汕頭市水務局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
- 2025中共高州市委統戰部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錄用人員公示(廣東)
- 2025廣東湛江市衛生健康局擬錄用公務員公示
- 2025重慶九龍坡區公務員(參照)擬錄用公示(第二批)
- 2025北京豐臺區補錄公務員第一批擬錄用人員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