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江門市公務員資考試格審核、體能測評和面試公告
三、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時間
2017年5月22日—23日,上午9:20-11:45,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核地點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幸福新村辦公樓(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各招考單位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安排(含線路圖、乘車方式)詳見附件2。
(三)提交材料
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2.其他人員:須提供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居民戶口本(戶主首頁和本人內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通過司法考試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招考職位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提供與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或繳交社會保險等相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國有單位臨時工,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須提供單位用工證明)。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人員,須額外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人員,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退出現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②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證明);③非江門地區入伍的另需提供江門市戶籍(生源)相關材料。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而選擇相近專業報考的,須提供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一經發現,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以及放棄面試的,招考單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在筆試入圍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須進行體能測評的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工作須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完成,其余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工作須于5月23日下午16:30前完成。
(四)具體要求
1.考生本人持上述資料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相應的報考單位審核處參加資格審核。
2.考生本人不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3.審核合格的考生在審核處領取《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并在審核名冊表上簽名確認。須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審核合格后須簽定《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考生承諾書》,并領取《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評合格后領取《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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