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思明區??街道辦事處招聘非編人員公告【招5人】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3.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已婚),并由??街道辦事處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后報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街道辦事處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綜合總分成績保留一年(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滿日起一年內崗位出現空缺時,由??街道辦事處提出意見,報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該批次該崗位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思明區政府網、思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示3天。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街道辦事處與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項
(一)工資及待遇:
試用期滿后工資按廈門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傭人員工資待遇標準包干經費4.5萬元/年(含社醫保、公積金,不含年終績效獎),并按規定繳交社醫保。
(二)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受聘報考崗位即構成本簡章第四部分第十項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5.經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戶籍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6月2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如: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2年6月2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四)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