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鶴峰縣國有林場招聘公告【招75人】
根據中共鶴峰縣委 、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鶴峰縣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鶴發〔2017〕2號)精神,結合我縣國有林場工作需要,并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招聘縣國有林場專職管護員7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政府領導下,在縣監察局監督下,由縣林業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力資源管理公司共同組織實施。
二、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
全縣3個國有林場共招聘專職管護員75名。其中,縣國有走馬林場41名;縣國有分水嶺林場(含合并的國有八峰林場)19名;縣國有木林子林場15名。實行全縣統一招聘。
(二)主要職責
1、負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維護生態安全。
2、負責合理開發利用森林資源,因地制宜發展苗木花卉、林下經濟和森林旅游業。
3、負責國家木材戰略儲備基地建設任務。
4、負責轄區內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區域良種示范、種質資源保存與創新、林木良種生產、生態監測、科技示范,協助做好林業資源規劃、監測、保護和科技推廣工作。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本次國有林場招聘人員,全部從鶴峰縣國有林場原改制人員且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中招聘。
四、報考資格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愛崗敬業奉獻精神。
(二)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偵查、審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或者尚在影響期內的。
3、占有國有資產不予交還及居住在危房內拒不搬遷的。
4、其他違規、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的原則
國有林場工作人員招聘,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鶴峰網和鶴峰人事網上發布招聘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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