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鎮康縣南傘邊境完全小學選聘專任教師公告【招4人】
五、選聘的方法、加分及體檢錄用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同時進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方可參考。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總分100分。
語文教學崗位:小學六年級語文上下冊(人教版,主編:崔巒、蒯福棣)
數學教學崗位:小學六年級數學上下冊(人教版,主編:盧江、楊剛)
2.筆試時間
2018年8月29上午8:00-10:00
3.筆試地點
鎮康縣第一中學初中部教室
4.筆試開考比例
本次選聘按1?3開考,若選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報請領導小組研究裁定是否開考選聘。劃定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命題、監考、閱卷、登分均由領導小組組織、監督完成。
(三)近三年成績加分
筆試成績100分,有以下條件者,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享受實績加分:即:
1、小學:近三年(2015至2018)市、縣學年末統測統閱的科目,所任學科平均分全縣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實績加分取近三年一次排名,最多加5分,不累加。
2、中學:近三年(2015至2018)市、縣學年末統測統閱的科目,所任學科平均分全縣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及以后名次不享受加分。實績加分取近三年一次排名,最多加5分,不累加。
注:1、加分科目必須是近三年的語文或數學科目,其他科目不享受加分;
2、加分成績:小學須經鄉(鎮)教育辦公室負責人簽字,中學須經各初級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最后經鎮康縣教育局教研室負責人核實簽字后加蓋公章生效,如造假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錄用方法
筆試成績加上享受的加分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用。若因綜合成績并列,則按實績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若實績加分后綜合成績仍相同,則增加面試環節(面試以說課為主,說課內容為所報科目的六年級下冊,說課成績滿分100分)。
(五)成績公布
個人綜合成績公布在鎮康縣一中大門口門衛室旁。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委托他人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工作人員監督下當日內進行查分(查分聯系電話:羅老師 13987015017)。
(六)公示與聘用
按照學科綜合成績高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相關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七)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體檢地點:鎮康縣人民醫院。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紀律監督
公開選聘教師工作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并成立由縣紀委縣監察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鎮康縣教育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監督小組,至始至終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聘公開、公平、公正、平等。
監督電話 6630130 鎮康縣人力資源與社會局辦公室
6630901 縣紀委縣監察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13988331006 鎮康縣教育局人事股
原標題:鎮康縣南傘邊境完全小學2018年公開選聘專任教師的公告
鎮康縣南傘邊境完全小學
2018年8月22日
來源:http://www.ynzk.gov.cn/index.php?c=column_zk&a=displaySpeContentPage&w_id=2821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