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公務員錄用規定》《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錄司法輔助人員辦法》及我省公務員考錄有關政策,現將青海省2025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錄人數、程序、范圍和條件
(一)考錄人數。青海省2025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275名。具體考錄職位計劃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查詢。
(二)考錄程序。考錄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三)考錄范圍。除注明面向全國考錄的職位外,其他職位面向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高等院校畢業生或具有青海省戶籍的人員考錄。
在青海省基層單位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可以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在外省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青海省戶籍“西部計劃”志愿者,可以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四)報考條件。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2007年2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4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報考司法警察類職位的人員,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
8.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要符合《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要求。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8:00。繳費時間為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4日23:30(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報名調劑時間為2025年2月25日9:00至16:00。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操作步驟,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報名和考試時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報名時,要在網上簽訂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除學歷、學位及職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外,報考年齡、工作經歷等各類事項的時間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工作第一日。達不到條件要求的不予報名。資格審查將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
最低生活家庭人員可與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辦理減免費用手續。
筆試結束后,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向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退伍證(限退役士兵)、戶籍證明、準考證、學歷證書、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審。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職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2025年7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書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證明材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
三、筆試科目、權重、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科目和權重:能力測試(含法律專業知識)和申論考試分值各為120分,能力測試和申論各占筆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綜合成績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40%。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綜合成績保留3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錄用資格。
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能力測試與申論成績之和÷能力測試與申論試卷滿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5年3月15日:
能力測試9:00—11:00
申論14:00—16:30
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加分政策。
1.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3分;報考六個自治州所屬縣(市、行委)和大通縣、互助縣、民和縣、化隆縣、循化縣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
2.已經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并取得A證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已經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并取得C證的考生,報考C證適用范圍地區的,筆試總成績加2分。
3.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加分政策按照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執行。
符合以上各項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要求。在青海省基層單位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人員)、“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報考定向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時,按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執行。上述四類人員在基層服務的時限、地點及考核情況分別由團省委、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教育廳認定。在外省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青海省戶籍“西部計劃”志愿者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由團省委認定。
在軍隊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省生源、從青海省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戶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原標題:青海省2025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考錄司法輔助人員(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ebf992f47168fead321db91b735eb8d1.s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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