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包頭市公安局招聘119名專職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按照全區關于開展專職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緩解我市留置看護監管中心看護工作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的問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相關規定,包頭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9名專職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結合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留置看護輔警119名,工作地點在包頭市,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工作職責為協助公安機關開展留置場所警務輔助工作,主要從事看護、監控等工作,執行看護任務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4年6月16日(不含)至2007年6月16日(含)期間出生的;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踐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崗位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
7.須為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戶籍或生源。不具有包頭市戶籍或生源,但為包頭市所屬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的可以報考;
8.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可以延長至2025年7月底,其他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5年6月16日(不含)之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在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公務員(含參公)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聘用)未滿5年的;
3.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
4.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6.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1.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12.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應聘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情形的崗位(參照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在用人單位擔任領導成員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網上報名及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baotou.gov.cn/ksdt.jhtml)進行網上報名,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信息。
2.報名時間: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18日17:00。
3.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
(2)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需完整、準確填寫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和畢業后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資格初審通過后,應聘人員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6)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時間為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19日17:00。
2.資格初審時,對審查未通過的,審核人員會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審核人員會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3.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4.報考費每人70元(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50元/人)。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及時在網上進行交費,完成繳費即確認報名。交費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20日17:00,在交費截止時間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交費人數之比,下同),對報名交費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并將核減的招聘人數調整到其他崗位。
(四)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費后,須于2025年6月25日9:00至29日11:00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建議應聘人員另行下載保存成PDF版本。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應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測試內容包括公安基礎知識、應知應會常識、常用法律法規等。筆試滿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本次筆試僅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2025年6月29日9:00至11:00《綜合基礎知識》
筆試考點設在包頭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筆試分數線劃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由包頭市公安局輔警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
筆試成績復核只針對缺考、違紀、零分三種情形,復核時間為公布筆試成績后5個工作日內。
五、資格復審
(一)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
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到場,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3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凡筆試成績并列而超出1:3比例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5年度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個人征信報告和《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個人信用查詢結果。
6.“退役軍人”須提供入伍審核材料復印件、退出現役審批材料復印件、退出現役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資格復審重點審查應聘人員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資格復審環節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資格復審階段遞補只進行一次,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六、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標準
1.體能測評項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實施。
(1)男子組 | ||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
(2)女子組 | ||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對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提示:體能測試屬于劇烈運動,因個人身體等原因無法堅持體能測試的,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肝功能異常等疾病的,以及處于妊娠期等不適合劇烈運動的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確保自身安全。如堅持參加體能測試及隱瞞病情而發生意外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對體能測試后出現的空缺名額,從相應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體能測試階段遞補只進行一次,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應聘人員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監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面試考點設在包頭市,面試時間、地點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
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對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招聘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所有應聘人員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對人數較多的崗位,不能在一個面試組面試的,提前組織抽簽分組,按照面試成績總體排序,各面試組不單獨排序。
(三)對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方可進入后續環節。
八、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
九、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
(一)體檢
1.體檢在旗縣級以上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體檢階段遞補只進行一次。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應聘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應該根據招聘條件要求,在核實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的同時突出政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并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
2.考察應聘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還需要核實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表現、政治傾向、政治素質、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的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堅決不予聘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或者相關單位應客觀、真實反映有關情況。招聘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視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或者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3.被考察人選達不到輔警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考察階段遞補只進行一次。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納入輔警額度管理。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簽訂后輔警如有違約,要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公示期間,反映問題有影響聘用且經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公示聘用階段遞補只進行一次。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對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或到崗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三)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1.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人員)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以錄用、聘用備案文件為準);
2.被公安機關聘用為輔警的(以聘用文件為準);
3.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拒不改正的;
4.被全日制高校(已報到注冊)錄取的;
5.辦理聘用手續前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
6.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為輔警的其他情形的。
(四)培訓
用人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后,由市公安局留置看護監管中心組織全員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正式上崗。
十一、成績有效期
本次公開招聘輔警考試成績保留1年,自發布總成績公告之日起,成績有效期內如有人員空缺,可分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十二、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輔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包頭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繳存住房公積金。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工作需要作出調整的,屆時將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二)為避免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應聘人員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簡章》和《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0472-3619356、0472-361977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2-5221938
咨詢時間: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手機暢通,招聘過程中和成績有效期內,如因24小時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對不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的應聘人員,將直接取消應聘資格。
(四)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及試用期內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實據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輔警招聘考試命題組、、面試考官、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本次招聘除報考費和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敬請廣大應聘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對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宜,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包頭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平安包頭”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八)本《簡章》由包頭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包頭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rsj.baotou.gov.cn/gggs/25118847.j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