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等單位 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4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根據省、市關于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規范人員交流的有關政策文件精神,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青田縣政策研究中心、青田縣科技創新服務中心、青田縣石雕產業保護和發展中心等4家單位擬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共4名,其中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1名,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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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選聘)范圍
面向全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選調(選聘),教師、衛技人員除外。
1.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麗水市范圍內青田縣戶籍(或青田縣籍貫)的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夫妻一方在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另一方為麗水市范圍內的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和青田縣政策研究中心崗位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9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青田縣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和青田縣石雕產業保護和發展中心崗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9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青田縣內報考人員:新錄用縣直部門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進入隊伍滿2年,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進入隊伍滿5年;青田縣外報考人員需符合當地人事主管部門參加選調(選聘)考試有關規定;
(5)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7)具備選調(選聘)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選調(選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1)本次公開選調(選聘)涉及工作經歷、任職期限等統一截止到2025年9月12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選聘)程序
選調(選聘)工作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青田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ingtian.gov.cn/)發布公告。
具體選調(選聘)職位、計劃數和資格條件等可在青田縣人民政府網下載《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查詢。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通過《計劃表》中公布的咨詢電話與選調(選聘)單位聯系。
(二)報考程序
1.報名及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9月15日9時-9月23日17時。
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青田縣外報考人員還需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報當地人事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報考人員將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以及選調(選聘)單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拍攝成圖片或掃描成文件后,發送至選調(選聘)單位指定郵箱(詳見《計劃表》)。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頭報名取消選調(選聘)資格。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選調(選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取消該選調(選聘)計劃。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
2.領取準考證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青田縣鶴城街道鶴城中路33號2號樓114辦公室)。
3.考試
(1)筆試
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筆試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僅作為考生入圍面試的依據,不帶入面試環節。
(2)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各選調(選聘)職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又出現考生主動放棄的,由選調(選聘)單位商縣組織人事部門決定是否繼續遞補。
面試前,由選調(選聘)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報名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若資格復審合格者不足選調(選聘)計劃數2倍的,由選調(選聘)單位商縣組織人事部門決定是否取消該選調(選聘)計劃。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主要測試履行選調(選聘)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選調(選聘)資格。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若實際參加面試考生不足選調(選聘)計劃數2倍的,由選調(選聘)單位商縣組織人事部門決定是否取消該選調(選聘)計劃。
面試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僅作為考生入圍考察人員的依據,不帶入考察環節。
(三)考察和體檢
考察由選調(選聘)單位成立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與選調(選聘)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采取多種形式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專業素養,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政治上不合格的將被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選聘)單位可根據需要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與相關手續辦理
選調(選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不唯分取人。在本次公開選調(選聘)信息發布網站和擬選調(選聘)人員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選調(選聘)單位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可對擬選調(選聘)人員設置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內,擬選調(選聘)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選調(選聘)人員在接到選調(選聘)通知后,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各選調(選聘)單位報到。
四、其他事項
1.選調(選聘)單位要嚴格規范開展選調(選聘)各環節工作,確保整個選調(選聘)工作穩妥有序,選調(選聘)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選調工作的監督。
2.報名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本次選調(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選聘)資格。
3.報名人員不得無故放棄考試和考察,特殊原因放棄的,需說明理由并經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蓋章后報縣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青田縣科技局、青田縣石雕產業保護和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人事行政科:0578-6619150
青田縣科學技術局辦公室:0578-6816080
青田縣石雕產業保護和發展中心辦公室:0578-6963305
青田縣紀委縣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監察組:0578-6767295
青田縣紀委縣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0578-6961992
青田縣紀委縣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0578-6961980
附件1.2025年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2.2025年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
青田縣科技局
青田縣石雕產業保護和發展中心
2025年9月12日
原標題:2025年中共青田縣委辦公室等單位 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qingtian.gov.cn/art/2025/9/12/art_1229428152_5640287.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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