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選聘高校畢業生70人公告(溫州專場)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教戰略,努力打造溫州教育高地,打響“好學溫州·優教強城”和“來溫州·創未來”品牌,經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決定赴溫州大學舉辦專場招聘會,面向全國及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公開選聘事業編制教師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詳見《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2026年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溫州專場)》(附件1)。
二、選聘對象
(一)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2024年、2025年、2026年畢業的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碩士研究生。
(三)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2024年、2025年、2026年本科畢業生:
1.第二輪“雙”建設高校(附件2)本科畢業生。
2.浙江省內普通高校師范類“實驗班”本科畢業生(如浙師大初陽學院、溫大溯初班和化學創新班、杭師大經亨頤實驗班、浙江外國語學院卓越班、紹興文理學院祖楠班、湖州師范學院胡瑗班、臺州學院卓越班、麗水學院行知班)。
3.前6個或7個學期綜合考評排名所在學校班級或專業前40%的全國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附件3)。
4.在校期間榮獲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均不含勵志獎學金)或校級及以上畢業生榮譽的本科畢業生。
5.榮獲全國高等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高等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本科畢業生。
6.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的本科畢業生。
三、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較強的團結協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身心健康。
3.本科生、碩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專業審查認定參考《202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培養目標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大學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均視為符合專業要求。高中階段曾獲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全國聯賽(復賽)省賽區二等獎及以上,或曾獲該學科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教練員的,報考相應學科教師崗位,專業不限。
5.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須在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報考初中教師崗位要求取得本學科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書,高中教師崗位要求取得本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書,中職文化課教師崗位要求取得本學科中職或高中或高等教育教師資格證書,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要求取得高中、中職或高等教育教師資格證書,溫州市特殊教育學校崗位要求取得初中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書。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
(2)溫州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公開選聘已簽約對象。
(3)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9)存在教育系統從業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擇優選聘的方式進行,重要程序節點安排如下:
(一)發布公告
選聘公告在溫州教育人才網()、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hrss.wenzhou.gov.cn)等網站,以及溫州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時間:2025年10月28日8:30至11月5日12:30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溫州教育人才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填報信息,提交報名表(附件5)、身份證件、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2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學信網學籍證明或其他材料說明)、師范生證明、綜合考評排名證明、簡歷和視頻(附件6)等。網上報名期間,用人單位可通過查看簡歷、電話、現場或視頻等方式和考生進行交流,了解考生具體情況,并進行資格初審。為確保充分的溝通交流時間,建議考生盡早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期間可更改報考崗位、補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不可更改報考崗位。
(三)現場確認
時間: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8:30~13:00
地點:溫州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甌海區茶山鎮中心西路)
已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攜帶報名表、個人簡歷、空白就業協議書(網簽學校憑網頁截圖打印稿)、師范生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確認,僅網上報名而未到現場確認的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開考比例(即崗位計劃數與現場確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數之比)一般為1:3.其中學科競賽教練崗位開考比例為1:2.不足上述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計劃數,具體開考崗位和取消的崗位數情況,將在溫州教育人才網上公布。
(四)初試
時間: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4:00前
地點:溫州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甌海區茶山鎮中心西路)
初試通過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評估考生的專業水平和崗位匹配度。初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考核。根據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的初試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1:3確定考核對象,若擬確定的考核對象同分,則一并列為考核對象,若不足規定比例的,初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考核。入圍的考核對象將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請考生注意查收。
(五)考核
時間: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
地點:溫州科技高級中學(甌海區郭溪街道科高路1號)
考核方式為模擬課堂教學考核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在溫州教育人才網公布,不按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不能遞補。考核總分滿分為100分,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計劃數1:1確定擬聘用對象。如遇考核成績同分影響擬聘用對象確定的,則對考核成績同分人員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形式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分數線為75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六)簽訂就業協議
用人單位和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簽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因放棄而空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在簽約次日24時前從本崗位考核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違約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七)考生調劑
在擬聘用對象簽訂協議書后,用人單位尚有崗位空缺的(因崗位核減,或所有考核對象都低于合格分數線,或入圍人員放棄等),對考核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崗位條件要求且未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不含主動放棄簽約的考生),經用人單位和考生雙向選擇,經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可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
(八)體檢
簽訂就業協議的擬聘用對象要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得聘用。體檢及后續環節不合格、不通過或放棄的,均不再遞補。
(九)考察
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以及教育行業準入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內容主要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等。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的,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訴決定的,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育領域從業禁止行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錄用規定情形的,考察不予通過。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對象,按規定在溫州教育人才網和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對象通過公示后要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未能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以認證書為準)、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的,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要求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崗位聘用人員,未能按要求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五、其他事項
(一)符合溫州市相關人才政策的,按規定享受人才獎勵等待遇。
(二)為助推優質師資鍛煉成長,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龍灣中學、甌海中學等四所學校新選聘教師入職后的前10年內,須按學校工作安排到緊密型合作學校(校)、或校區等交流任教3年及以上,并作為學校自主評聘高級崗位和市級第一、二層次專業榮譽評選的必備條件之一。
(三)溫州中學擬在本部南邊地塊建設新校區,報考溫州中學崗位即視同服從溫州中學校人事調配,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落實相應校區崗位和編制,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四)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溫州藝術學校系完全中學,溫州市九山學校系九年一貫制學校,學校可根據實際在高中部、初中部和小學部之間統籌安排教師,報考即視為自愿服從學校統籌管理,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五)資格審查貫徹招聘全過程,考生應對自己所填報的信息、提供的資料和承諾的事項負責,對存在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信息,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以及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六)招聘過程將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向應聘對象收取任何費用。
(七)溫州教育人才網()、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http://hrss.wenzhou.gov.cn)是發布招錄相關信息的主渠道,請所有考生及時關注。
(八)考生對本公告規定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后3日內向溫州市教育局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再受理。
(九)咨詢和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溫州市教育局人事處,0577—88639160.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577—88286875.
監督舉報電話:溫州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77—88636301.
(十)本公告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附件1: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2026年公開選聘 高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溫州專場).xlsx
溫州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4日
原標題: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2026年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公告(溫州專場)
文章來源:https://hrss.wenzhou.gov.cn/col/col1330496/art/2025/art_f4b0a1f6a08f48d6a7a5b1dbca353402.html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