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廣東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86人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市教育局直屬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廣東汕頭華僑中學、汕頭市實驗學校、汕頭金中海灣學校、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汕頭市聾啞學校、汕頭市中山幼兒園、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等10所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6名。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汕頭市金山中學
汕頭市金山中學是廣東省重點中學、全國文明校園、廣東省首批示范性高中、省青少年科學教育特色學校、廣東省首批中學學生志愿服務示范校、廣東省校本研修示范學校、廣東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省級示范校、廣東省數學高質量發展示范校,2021年成立汕頭市金山中學教育。學校位處礐石4A級風景名勝區,占地面積約160畝,教育教學配套設備設施齊全,配備教工宿舍和停車庫,現在校學生約3700人。
(二)汕頭市第一中學
汕頭市第一中學建校于1904年,總占地面積280.8畝。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學,是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國文明校園、全國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全國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省級示范校。學校一校兩區,校園環境清幽,是典型的“生態校園”。新校區是內宿制高中,位于龍湖區,為教工配備單間公寓,老校區是初中部,位于金平區。學校薈萃,桃李芬芳,科技教育成效顯著,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獲一等獎項目數連續多年雄踞粵東第一,多次被潮汕星河獎基金會評為“培育星星先進單位”。現有在校學生超5000人。
(三)廣東汕頭華僑中學
廣東汕頭華僑中學創辦于1932年,至今已有93年歷史。為汕頭市教育局直屬高中學校,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位于市區金砂路黃金地段,校園環境優美,教育教學設備先進,是廣東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級學校,是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省中華文化傳承基地、省藝術特色學校、省校園足球推廣學校、省校園游泳推廣學校、省信息化中心學校、省優質基礎教育培育對象、省基礎教育黨建工作示范校、省中小學教師校本培訓示范學校、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示范校。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擁有全國教師、省學科專家等一大批省市。近年來,學校從軟硬件入手,全力營造“大德育·大閱讀·大體育·大藝術·大實踐”學生全面發展氛圍,建設高質量教育教學體系,辦學效果顯著。
(四)汕頭市實驗學校
汕頭市實驗學校于1963年3月創立,位于汕頭市龍湖區三十五街區豐澤莊豐澤南路。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高中學校,廣東省一級學校。先后榮膺全國外語教研示范學校、全國藝術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全國國防教育示范學校、廣東省第二批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示范校、廣東省首批安全文明校園、廣東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廣東省書香校園、廣東省綠色學校、廣東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汕頭市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學校占地面積60畝,辦學設施設備均按示范性高中標準配置。現有在校學生2200余名。
(五)汕頭金中海灣學校
汕頭金中海灣學校于2020年12月設立,位于汕頭市龍湖區海峽路6號。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高中學校。辦學規模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圍為汕頭市。學校占地134.9畝(含國際學校用地),總建筑面積118000平方米,按國家示范性高中標準設計、配套,為每位教職工提供校內住宿,配備空調、太陽能熱水器、實木家具等,還配有食堂和地下停車場。學校先后榮獲“汕頭市文明校園”“廣東省天文教育特色學校”等榮譽。
(六)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
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于2015年9月成立并招生,現位于汕頭市華僑試驗區東海岸新城。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義務教育九年一貫制學校。學校占地43736平方米,建筑面積28189平方米,教育教學配套設備設施齊全。現有一至九個年級共65個教學班。辦學以來,學校被教育部評為首批“全國中小學科學教育實驗校”、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被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遴選為“中國STEM教育2029創新行動計劃”種子學校、被中國電子勞動學會評為“全國少兒智能教育培訓工程信息學(算法編程)科目示范學校”,是廣東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學校、汕頭市文明校園、汕頭市教育系統先進單位等,教育教學質量優良,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好,家長滿意度高。現有在校生超3000名。
(七)汕頭市聾啞學校
汕頭市聾啞學校創建于1959年,為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承擔著對聾啞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康復訓練、職業技術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務。學校秉持“以生為本,煥發內生動力,締造五彩人生”的辦學理念,以“生命全程全素質發展課程體系”為核心,構建了“康復教育是亮點、藝體教育是特色、文化教育是基礎、高中與職業教育是關鍵”的四維育人模式。學校共有國家、省、市級課題及項目立項56個。學校被評為“全國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全國巾幗文明崗”“第三批全國中小學中華傳統文化傳承學校”等。現有在校生200多名。
(八)汕頭市中山幼兒園
汕頭市中山幼兒園是汕頭市市屬公辦幼兒園,同時也是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辦園67年來始終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是粵東地區學前教育的標桿。1981年成為汕頭地區示范園,1997年被評為市首批“廣東省一級幼兒園”,榮獲、省級、市級榮譽三十余項。師資力量雄厚,近五年七十余人次教師獲省市級表彰。幼兒園堅持以“兒童發展”為本,構建融合“游戲精神”與“紅色基因”的特色園本課程,并依托省市優質平臺和省級教研項目,積極發揮區域示范與輻射作用,輸出優質教育資源,助力教育均衡,為新時代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樹立標桿、貢獻力量。
(九)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汕頭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粵東地區一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校位于汕頭市濠江區東湖職教園區,校園總占地面積500畝,總建筑面積約17.8萬平方米,可容納學生6000人。學校具有深厚的師范教育底蘊和堅實的辦學條件,秉持“敬業、親師、博習、通達”校訓,“善教樂學,守正創新”為辦學理念。以師范教育為主體,學前教育類專業為龍頭,藝術、體育和語言類專業為補充,以國際化和產教融合為特色,培養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的應用型人才。學校被評為廣東省“綠色學校”、廣東省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園(平安校園)”、汕頭市教育系統“先進集體”。
(十)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
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于1995年4月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位于汕頭市嵩山路69號。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職學校,是重點中職學校和廣東省高水平中職學校建設單位。現設有智能制造、信息工程、藝術設計、財經商貿和外語等五大類專業,共18個專業及方向。在省內率先開設“安全技術與管理(消防技術與管理方向)”專業。電子技術應用專業群、軟件與信息服務專業群為廣東省高水平建設的兩大專業群。現有在校生4300余名。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詳見《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組織單位
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廣東汕頭華僑中學、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汕頭市林百欣科學技術中等專業學校等5家處級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汕頭市實驗學校、汕頭金中海灣學校、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汕頭市聾啞學校、汕頭市中山幼兒園等5家科級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由汕頭市教育局組織。
五、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國家、省及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官網(或微信公眾號)發布:
汕頭市教育局官網(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詳見附件1)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
七、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資格初審
1.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2. 報名時間:2025年11月7日(0時起,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至2025年11月13日(24時止,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3. 報名要求:應聘人員網絡報名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郵件主題名為:報考單位+“崗位序號”+“招聘崗位”+本人姓名。
(1)本人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尚未畢業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
(5)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4. 資格初審
招聘組織單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于2025年11月18日20:00前通過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并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發放資格復審電子通知書。
5. 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中的1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即2025年11月13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2026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在境內就讀的2025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在境內就讀的2026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026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以非學歷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須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5屆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以非學歷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6屆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以非學歷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須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2)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名稱,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進行對照,如專業名稱一致的,則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按照該專業名稱及代碼進行報考,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組織單位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有專業代碼),同時也為舊專業名稱的,例如,“水利工程碩士(專業碩士)(A084402)”,同時也為“水文學及水資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個專業的舊專業,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碩士(專業碩士)(A084402)”專業報考,也可以按照舊專業以相近專業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以相近專業報考。
以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招聘組織單位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應聘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二)考試及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業務考核”方式進行。
1. 資格復審。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憑資格復審通知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將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發布。招聘組織單位將以適當方式通知到相關應聘人員。
(1)招聘組織單位對資格復審人員提供報名所需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招聘組織單位取消其直接業務考核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被取消直接業務考核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汕頭市教育局申請復核。
(2)發放直接業務考核通知書:資格復審合格的,招聘組織單位向應聘人員發放直接業務考核通知書(含直接業務考核須知)。
2. 直接業務考核
招聘組織單位成立直接業務考核同行專家評委組對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專業素養和技術技能水平進行直接業務考核。
(1)直接業務考核地點在汕頭市,直接業務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公布。招聘組織單位將以適當方式通知入圍直接業務考核人員參加。
(2)直接業務考核的方式和內容:招聘組織單位根據崗位職責及資格復審合格人數等情況,單獨選用“面試”(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試講和結構化問答,其他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或綜合使用“紙筆考試+面試”(當招聘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多于30人時,在面試前啟用“紙筆考試”)的直接業務考核方式。
①紙筆考試主要評測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能力等內容,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長為90分鐘。紙筆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在紙筆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紙筆考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5比例的,按紙筆考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紙筆考試結束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官網發布。
②面試主要考評應聘人員崗位素質、專業知識等方面內容,時長為15分鐘。
(3)直接業務考核成績:為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4)考試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考試綜合成績=直接業務考核成績=面試成績。如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以直接業務考核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組織單位另行組織直接業務考核以確定名次。
按招聘崗位,招聘組織單位在直接業務考核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并按規定組織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直接業務考核結束后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公布,并以適當方式通知到相關應聘人員。
(三)體檢
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公布,并及時提前通知到相關應聘人員。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五)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汕頭市教育局官網、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教育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教育局提出異議。
(六)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組織單位可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 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要求辦理。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應聘人員咨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按照公開招聘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體檢,積極配合好考察工作,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六)請應聘人員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組織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九、聯系部門、監督部門電話
(一)聯系部門、電話
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監督部門、電話
汕頭市教育局:0754-88837652
點擊查看>>>
1. 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汕頭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日
原標題:汕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shantou.gov.cn/cnst/zwgk/jcxxgk/rsxx/zkly/content/post_2486745.html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