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瀘州市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下同),安排到瀘州市人民檢察院相關部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7名。
崗位職責:在檢察官、司法警察的組織、指揮下協助開展警務工作。(具體崗位及要求見職位表)
說明:若職位及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則由市檢察院黨組決定是否削減招錄人數。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報名參加招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具有相應學歷或資格要求。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曾在本市檢察機關、公安局、法院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12.具有文身、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或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的。
13.不宜從事劇烈運動的。
14.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資薪酬及福利待遇工資薪酬按財政部門要求執行。
四、招聘程序及組織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5年11月10日至11日
09:00-12:00 14:30-17:30
3.報名地點:瀘州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1樓大廳。
4.報名程序:報考人員需如實、準確填寫《瀘州市人民檢察院輔警招聘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經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各項資料后,符合報名條件的收取報名信息表。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5.需提供的證件及證明材料。報名人員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需自行在學信網下載并打印后提交)和具有與工作相關特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報名人員非瀘州市江陽區、龍馬潭區戶籍人員的,需自行提供居住在江陽區、龍馬潭區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如購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3)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或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個人信用報告(各大銀行征信中心均可查詢打印)、社區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開展現場資格初審及后續工作中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報名者應如實填寫、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責任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體測。體測項目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縱跳摸高,一項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內容為基礎法律法規常識(50分)、基礎公文常識(30分)、時事政治(20分),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按30%計入總成績。考務組按照崗位招錄人數的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若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五)面試。面試采取差額面試方式(筆試成績公布后,將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成績共100分,按70%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七)體檢:按總成績從到低分,根據各職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筆試成績仍然并列的,一并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及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學年度體檢規定的,按新規執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體檢合格者予以考察,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告相關要求執行。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根據工作實際在對應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經瀘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后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對反映問題經查實且屬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短時間內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十)簽約。公示期結束后,聘用對象與瀘州市人民檢察院簽訂勞動合同,并安排到相關部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到崗輔警執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在試用期期間,組織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崗;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并解除勞動合同。
六、監督
紀律監督。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貫穿始終,由瀘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組織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監督舉報電話:瀘州市人民檢察院(0830-3652173 )。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將建立微信工作群,招聘各流程相關時間、地點、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該群發布,錯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請報名人員主動查看相關公告,群內禁言確保重要通知不被覆蓋,若有疑問請電話咨詢瀘州市人民檢察院0830-2870277。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本次招聘除體檢費用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費用,請報名人員切勿上當受騙。
(四)經過面試環節后,未被聘用人員,納入瀘州市檢察系統聘用人員后備庫,若瀘州市兩級檢察機關短時間內出現輔警或書記員缺額需補員的,可以在庫內擇優補員。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瀘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和檢務督察部門具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瀘州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四川省瀘州市人民檢察院
2025年11月5日
原標題:瀘州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a836a71181fa4b3796b948428778361e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