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天津市和平區事業單位招聘38人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天津市和平區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單位為和平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和數量詳見《天津市和平區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本市退役士兵、本區社區工作者。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6屆高校畢業生,2024年、2025年畢業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戶籍且由本市應征入伍,服役滿兩年(含)以上,光榮退出現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關規定安置工作或自動放棄安置工作資格的退役士兵。
本區社區工作者是指具有3年以上社區工作經歷的現職天津市和平區非事業編制社區工作者,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8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4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3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4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5)應具有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6屆高校畢業生,可在其滿足應聘崗位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實施“容缺后補”機制,將核查上述證件的時間推遲到報到環節。屆時,如應聘人員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港、澳、臺及國外院校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為準,專業參考教育部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2008年更新)》等。對于未在上述參考目錄中明確的專業,報考人員可在報名表備注欄中注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或主動聯系招聘單位介紹有關情況,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求進行審查。對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在校期間取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輔修專業學歷證書(輔修證書)、學位證書的,可以輔修專業報考,須提供輔修專業學歷證書(輔修證書)、學位證書。
(6)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按照《市人社局關于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事項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1〕83號)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7)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8)符合報考崗位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9)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受過黨(團)紀、政紀、校(院)紀、軍紀處分且在處內的;
(4)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5)現役軍人;
(6)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報考,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9)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二章規定情形的崗位,以及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請報考人員認真核實相關情況,自覺踐行誠信要求,誠信報名、誠信守約。提交報名即視為承諾不具備上述不得報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信息
2025年12月25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平政務網(https://www.tjhp.gov.cn/)、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至報名結束。
(二)報名、資格審查與繳費
本次考試報名與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報名網址: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業單位考試”欄目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26年1月4日9:00-1月9日9:00
資格審查時間:2026年1月4日9:00-1月9日16:00
筆試繳費時間:2026年1月4日9:00-1月10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招聘全過程將嚴格審查,如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須及時關注資格審查情況,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未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須及時修改并在網站開放時間內進行提交。因個人原因未在報名網站開放時間提交報名信息的應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改報,報名審查通過并繳費后不能退費。
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崗位的實際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單位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崗位的實際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人數)不足3人的,由招聘單位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并電話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正常)。
改報時間:2026年1月11日9:00-16:00。
本次招聘,筆試考試費用9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不得參與筆試環節。根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政策,對國家最低生活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具有不得報考情形的,均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筆試
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文字綜合類)》兩科。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個人綜合素質、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潛能、知識和技能等,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合格線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26年1月21日9:00-1月24日14:30。
筆試時間:2026年1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2026年2月6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3:1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
如遇突發狀況,本次筆試時間、準考證下載時間及有關要求將另行通知,請隨時查看公告發布網站信息。
(四)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持報考崗位要求的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本人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在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發放《面試準考證》,面試不繳納考務費。
(五)面試
面試時間:2026年3月7日至3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材料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主要測試應考者綜合分析、組織協調、應急應變、語言表達等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按照筆試中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考試總成績,不再另行通知。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報名網站。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未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失信聯合懲戒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單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八)公示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結果、體檢結論、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后,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于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出現自動放棄和不合格人員的情況,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遞補人數超出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按照筆試中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六、特別說明
如遇不可控的突發狀況,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調整的將在公告發布網站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
技術支持電話:400-001-0370
考務咨詢電話:022-12333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天津市和平區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中招聘部門電話
監督電話:022-27267680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天津市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天津市和平區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原標題:天津市和平區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tjhp.gov.cn/zw/zfxxgk/fdzdgknr/zkly/202512/t20251225_7207266.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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