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怒江州公務員考試生源地或戶籍要求說明
1、原怒江州戶籍的報考人員,因升學后戶籍發生遷移的,可報考我州“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
2、原非怒江州戶籍的報考人員,報考我州“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須在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前辦結遷移手續并取得怒江州戶籍,且在資格復審時戶籍仍在怒江州。
3、原非怒江州戶籍的報考人員,因就學戶口轉入怒江州相關集體戶口的,不能報考“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
原標題:怒江州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生源地或戶籍要求的相關說明
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3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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