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資格復審公告(云南)
2.解除合法用工合同。公務員考錄不凌駕于其他合法用工合同之上,不可能由于通過公務員考試強制解除其他合法用工合同。同時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不能兼職,所以建議考生先行與簽訂用工合同單位的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咨詢協商有關解除合同事宜。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定,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錄用人員,必須在招錄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錄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原件提交招錄單位。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進行處理。
與用工單位簽訂有用工合同的考生,資格復審時能夠提供“同意報考證明”,且已與用工單位協商一致,如考生被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后用工單位同意解除用工合同的,考生應準確把握好與用工單位解除用工合同的時機,不必急于與用人單位解除用工合同,如果最終沒有被錄用,可以在原工作單位繼續工作。
(四)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復審后必須加蓋復審單位的公章,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應妥善保存。
(五)其他材料
1.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
2.“四個項目”人員身份證明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
3.筆試加分的證明材料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
4.職業、執業資格證和職稱證書原件(附復印件一份交復審單位留存)。
上述四項材料的具體要求詳見《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等相關規定。
六、注意事項
提醒廣大考生必須經常地、及時地登錄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uershi.gov.cn)、普洱黨建網(www.pedj.gov.cn)、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pers.gov.cn)查詢閱讀公告通知及相關文件,因未及時登錄官方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環節的相關后果。
資格復審過程中,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考生及其他干擾資格復審的人員,將嚴肅處理。
七、面試預告
(一)面試時間:2016年7月中旬左右
(二)面試地點:中共普洱市委黨校
(三)面試方式:無領導小組討論;按照省委組織部的要求,報考2016年普洱市選調生的崗位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
面試的其他詳細情況詳見后續的面試公告。
特別提示: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明確規定本次公務員考試各級組織或人社部門不準舉辦、也不準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筆試和面試培訓班、輔導班,不準銷售、也不準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銷售任何教材;目前出現的社會培訓機構舉辦或者個人舉辦的培訓班、輔導班、班等各類培訓班,均屬于培訓機構或個人的行為。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點擊此處直接登錄鏈接到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題信息網(http://gwyks.ynhrss.gov.cn/)公務員考試欄目下載查看云南省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原標題: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16年普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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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