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業單位:2012年秋三明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招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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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項
(一)計劃招聘崗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1:3以上方可開考。比例不足1:3的,經縣公務員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二)崗位信息表備注欄中注明“專門職位”的,指專門面向2012年11月12日前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進行招聘。上述對象報考專門職位不享受加分政策;報考非專門職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三)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按閩人發[2006]10號文件規定加分。
(四)緊缺急需專業具體內容詳見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考試公示欄公布的《關于確定2012年明溪縣緊缺急需專業畢業生的通知》(明人[2012]22號)。
(五)招聘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六)此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請報考者上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考試公示欄查閱。
(七)筆試、面試成績以及與本次事業單位考試招聘有關信息將在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考試公示欄公布,請報考者及時登陸本網站了解有關信息。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本公告由明溪縣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98—2869782,聯系人:小溫
附件:
1、《2012年秋季明溪縣非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2012年秋季明溪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明溪縣公務員局
2012年11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