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藍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6人】
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藍山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6名。為確保整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永人社發〔2014〕1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縣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6名。招聘單位及職位要求見《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報考人員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藍山政府網(http://www.lanshan.gov.cn/)“藍山縣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服務專題”查閱相關信息。
二、招聘待遇
經考試、考核合格并經正式聘用人員列我縣事業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1年2月1日至1999年1月31日期間出生);
6、具備各職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7、無違法、違紀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藍山縣內具有正式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在職工作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
6、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國家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四、考試聘用程序
按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至2月15日。
2、報名地點:藍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3、報名要求: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若由他人代報,則由代報人簽訂《誠信承諾書》。
2017年應屆畢業生持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報名,畢業證必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
4、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藍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照數碼相片。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所需經費由縣財政統籌安排。
專業要求審核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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