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玉環(huán)縣公務員考試公告(102人)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人員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0%+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0%】÷2+面試成績÷2。
全縣各招考職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十一、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報考人員(除報考公安、法院系統(tǒng)人民警察人員外)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
對報考公安、法院系統(tǒng)人民警察人員的體檢按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對報考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人員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zhí)行。
對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的村干部考察按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考察期一般為6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為合格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應在考察期內作出。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被考察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具體實施,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錄機關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示7天。縣、鄉(xiāng)兩級機關面向村干部和大學生“村官”考錄的職位,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錄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錄用手續(xù)(錄用審批文件簽發(fā))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錄機關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在辦理錄用手續(xù)(錄用審批文件簽發(fā))之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進入體能(技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在我縣人力社保局門戶網站及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年海南省瓊中縣公務員考試錄用公示(三)
- 2025年海南省臨高縣公務員考試錄用公示(四)
- 2025中共茂名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廣東)
- 2025年海南省昌江公務員考試錄用公示(第四批)
- 2025年海南省白沙縣公務員考試錄用公示(第二批)
- 阿壩州2025年度公開考試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體檢結論公告(第三批)
- 2025西藏拉薩市從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和鄉(xiāng)村振興等專干中招錄(聘)公務員(事業(yè)編制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
- 2025廣西桂林市全州縣擬錄用公務員公示 (第二批)
- 2025四川阿壩州考試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體檢結論公告(第三批)
- 2026四川省考公務員公告發(fā)布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