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重慶市大渡口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48人】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大渡口區政府門戶網查詢。
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大渡口區政府門戶網等有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23-68912151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