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檢察系統(tǒng)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4年海南省檢察系統(tǒng)招考公務員簡章》,2014年海南省檢察系統(tǒng)招考公務員已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格復核范圍
??谑袡z察院偵查員;三亞市檢察院等偵查員2;三亞市檢察院等計算機管理員;三亞市城郊檢察院等偵查員;海口市美蘭區(qū)檢察院偵查員3;儋州市檢察院文秘;文昌市檢察院等計算機管理員;樂東縣檢察院等計算機管理員;五指山市檢察院等文秘;白沙縣檢察院財務人員等職位進入面試范圍(招考人數在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人數在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的報考人員。以及4月13日因故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提供材料不全的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
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單獨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5月31日8:00-16:00
地點:南渡江大廈一樓大堂(??谑忻捞m區(qū)海南廣場海南省委北門附近,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正門東側,考生可乘8路、32路、34路公交車到達)。
三、資格復審要求
考生須提供以下證件及證明材料,以下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1)《海南省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準考證考生須提供2份)。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yè)生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具準予畢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就業(yè)推薦表或其它證明材料])。
(4)職位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生源)要求的,須提供戶口本等證明。
(5)報考少數民族市縣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戶口所在地市縣民宗委出具的少數民族證明材料。
(6)偵查員職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正副本,屬于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的須提供司法考試成績單(網上打印的成績單報考人員須到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加蓋公章);報考少數民族地區(qū)檢察院偵查員職位的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司法考試成績在315分以上未達到 360分的,除司法考試成績單外還須提供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可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C證的證明。
(7)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
(8)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須提供《考試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9)有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其中屬于公務員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屬于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勞動合同或單位證明,屬于企業(yè)人員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勞動合同及繳納社明。
(10)財務人員職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職稱證書。
(11)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代為進行,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的,須提供委托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咨詢電話:0898-65315311
附件:
2014年海南省檢察系統(tǒng)招考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不含4月13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及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復審范圍人員)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4年5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