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浙江永嘉縣事業單位招聘和選調公告【招49人】
四、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17年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筆試總成績設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12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入圍。
五、現場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若遇比例內最后一名總成績同分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對象。
2.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和對象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和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 永嘉縣內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招聘或選調均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若為縣外前來報考的,還須取得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2) 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參加公開選調考生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含試用期,加蓋單位公章及核對人簽名)、初次參加工作證明(錄用表、工資轉正定級表或錄用介紹信,提供其中之一)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核對人簽名)。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圍體檢、考核。如有資格復審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者中有同分對象的也按上述辦法處理。
六、體檢、考核
1.通過資格復審的招聘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選調對象直接入圍考察。
2.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3.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工作完成后,進入考核程序。
4.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各招聘(選調)單位必須在60日內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對象要積極配合招聘(選調)單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檔案存放地不在我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的考核對象,要主動和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調取本人人事檔案。
5.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6.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者中有同分對象的也按上述辦法處理。
七、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選調)對象,在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選調)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永嘉縣教育局下屬(職位代碼為106)的,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選擇擬聘用(如遇筆試總成績同分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先;如再相同,則抽簽決定順序)。不服從選崗的取消聘用資格,不按時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2.戶籍要求為“永嘉縣”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永嘉縣戶籍的人員;戶籍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的人員。落戶時間截至2017年9月11日為止,除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戶籍不限的報考人員之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時間等具體情況并如實填寫。
3.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17年9月1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4.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定向生、委培生不能報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報考人員必須在2017年9月11日—9月16日期間內注冊并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7.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8.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選調)資格。
9.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頒發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10.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考試的輔導培訓。
11.咨詢科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77—57756558;人事考試辦公室,咨詢電話:0577—57756568;招聘、選調單位的咨詢電話分別見附件1、附件2。
12.本公告由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招聘(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13.其他相關事宜,請及時登陸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查詢。
原標題:2017年下半年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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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下半年永嘉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一覽表.xls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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