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專項招聘教師公告【招62人】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州教育局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相關信息。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或單位。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以及市人事行政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798807,22199898。
(四)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2781630、22783989。
原標題:2018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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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