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紅橋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60人】
為滿足我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組織實施2018年紅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紅橋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紅橋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0人,具體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8年天津市紅橋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三、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屆畢業生(須能經人事或教育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具有天津市戶籍的社會人員(部分崗位需要在報名前具備教育教學崗位工作經歷)。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恪守職業道德,具有開拓精神、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正常履職;
6.具有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可于2018年8月前取得,如不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7.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8.要求具有天津市戶籍的,戶口遷入時間截止到2018年4月7日,專科學歷須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
9.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畢業證書的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
10.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7.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8.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9.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
(四)學歷及年齡要求
應聘人員具有專科或本科學歷,年齡應在25周歲以下(199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信息發布
根據招聘方案,統一制定招聘公告,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北方人才網、紅橋政務網、紅橋教育網發布。
五、報名、資格審查與繳費
本次招聘工作由紅橋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公告考生可以通過下列網站查詢: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網:http://www.tjrc.com.cn
紅橋政務網:http://www.tjhqqzf.gov.cn
紅橋教育網:http://www.hqjy.net
(責任編輯:李明)